一、年度师资招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中国史、世界史等学科专业背景。
(二)岗位条件
讲师岗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业绩条件应接近学院教师评聘副教授职务的基本科研业绩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与科研并重型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D类刊物4篇学术论文的相当成果。
2.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发表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术刊物的学术论文,其成果对应当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认定。
3.学术论文成果可以按以下标准折算:1项A类成果可相当于2项B类成果;1项B类成果可相当于2项C类成果;1项C类成果可相当于2项D类成果。成果等级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副教授岗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已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不低于学院近3年聘任相应类型副教授职务人员的平均业绩水平。
教授岗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已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不低于学院近3年聘任相应类型教授职务人员的平均业绩水平。
应聘人员的年龄、科研业绩等各项资格条件,均以招聘工作启动当月的1日为统计截止时点。
(三)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相关政策
1.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2.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五)学院将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年度人员补充计划指标、学科建设需要及其他相关要求开展年度师资招聘、选留工作。具体政策由学院依据学校人力资源处、学校人才办政策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军伟
咨询电话:+86-431-85166539
电子邮箱:guojunwei1981@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1115室
邮编:130012
二、人才岗位招聘
(一)招聘对象
国家级人才项目候选人;海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终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讲师;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后、博士。
(二)招聘学科
中国史、世界史
(三)招聘岗位
1.“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卓越教授、领军教授、英才教授、青年学者。
2.鼎新学者(博士后)岗位
(四)支持条件
1.高起点的专业技术职务
2.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生活补助
4.地区内有竞争力的安家补助,拎包入住周转房
5.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6.高品质的幼教、小教及中学教育资源
7.三甲附属医院体检、医疗绿色通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军伟
咨询电话:+86-431-85166539
电子邮箱:guojunwei1981@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1115室
邮编: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