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

为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0号),现开展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7.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生优先:

1.到西部地区、边远艰苦地区、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者;

2.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

四、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为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组织评选。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报

2026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

1.经由导师审核签字的《历史文化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个人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佐证材料涵盖但不限于《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表》,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通知打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活动证明打印件等。

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qzq@jlu.edu.cn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荣大厦A1115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曲老师处。

(二)培养单位评审

2026年5月22日前,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表彰奖励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二)《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七、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情况

(一)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二)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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