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在现培养单位申请。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在培养单位申请。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1人,奖励标准: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人,奖励标准:2万元/人。名额系学校分配。
四、学院初评评审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10月12日上午9:00-11:00,申请人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参评成果产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佐证材料涵盖但不限于《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表》,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通知打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活动证明打印件等。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东荣大厦A1115室辅导员曲老师处,电子版以“培养层次+年级+专业+姓名+202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命名申报材料压缩包发送至qzq@jlu.edu.cn,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
2.学院初评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评审。
3.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学院将对初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注册或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的。
联系电话:曲老师0431-8516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