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6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奖励比例及标准
1.奖励比例: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指标执行。
2.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12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
四、学院初评评审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参评的同学须在10月13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东荣大厦A1115室曲老师处。
(1)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本人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
(2)硕士研究生(一年级)
研究生本人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
研究生本人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参评材料时间范围为2025年8月25日—2026年9月6日。佐证材料涵盖但不限于《吉林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表》,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公示通知打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活动证明打印件等。
2.学院初评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学院评审细则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评审。
3.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确定的初评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在参评学年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注册或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的。
联系方式:曲老师0431-85166998